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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股权转让佣金,个税能扣除吗
  2. 支付给客户的佣金要交税吗
  3. 佣金怎么算的
  4. 销售人员的佣金的个税怎么算
  5. 房地产企业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

股权转让佣金,个税能扣除吗

可以的。

佣金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佣金支付必须有凭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限额。

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劵、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原值为建造、购买发生的费用及按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为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因此,佣金属于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在计算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支付给客户的佣金要交税吗

一、个人取得佣金收入可到个人居住地所在区地税机关办税厅申请代开发票。取得的佣金收入应缴纳营业税(5%)及附加税费、个税。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500元。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个税计算:(一)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应按3%的预扣率预缴“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二)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按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三)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四)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二、佣金的概念:佣金,牙商、经纪人等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称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须通过牙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大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分别付给的。所付佣金的数额依商品的性质和货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形成了惯例。

佣金怎么算的

一、佣金计算式:成交额*佣金率股票成交额*股票交易佣金=所扣佣金佣金率=6.06/30314=0.02%相当于万分之2,属于较低水平;印花税=成交额*0。1%.印花税千分之一是固定的;其他杂费是沪市股票的过户费。账户是按照交易额的万分之0.02收的,也属于较低水平。二、双方约定的比例,分为明佣和暗佣,明佣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一个在交易总价中计提的比例,如“成交金额的2%”,在交易后按照交易金额计算即可得到;暗佣是指交易的总价中已经包括了佣金部分,如双方交易的总金额是100万美元,除了货款98万美元外,还包括2完美元的佣金。扩展资料: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领取佣金时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规定的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销售人员的佣金的个税怎么算

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佣金的税务处理需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佣金税前扣除(佣金税前扣除标准2022)

1、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具体纳税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而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所以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2、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企业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

房地产企业委托销售企业售房,对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务相关规定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二)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