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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10日电 因超期未履行破产重整业绩承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大集团)重整投资人被责令改正。

来源:河北证监局网站

34.59亿元的业绩补偿

9日,河北证监局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庞大集团的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商控股)、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民运力)、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维资产)。

河北证监局指出,2019年12月,庞大集团实施破产重整,深商控股、国民运力、元维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根据庞大集团披露的年报数据,2020年-2022年,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9.02亿元、-14.41亿元。依据上述承诺,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7月28日前向庞大集团补偿现金34.59亿元。

但是,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河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二条、第十七条,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庞大集团重整投资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严格依法履行承诺,抓紧协商并明确相应补偿安排,切实维护庞大集团及中小股东利益。庞大集团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退市前股东达25万

庞大集团是曾经的“4S店之王”,市值最高一度超800亿元,而如今却已退出了A股市场。

5月24日晚间,*ST庞大发布公告称,截至当天,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据2023年一季报,退市前*ST庞大尚有股东25.35万户。

来源:Wind

正式摘牌前,*ST庞大还披露了多条“坏消息”。

5月26日,*ST庞大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庞大集团重组最新进展(庞大集团近期重组成功)

6月2日,因多笔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ST庞大及时任董事长黄继宏、时任总经理赵铁流、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湘华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6月30日,*ST庞大及时任董事长黄继宏、时任执行总经理佘才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湘华再被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ST庞大在论证是否符合回购条件期间,即在上证e互动平台、媒体采访等渠道中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等信息,但未同步提示其尚不具备回购实施条件、后续能否实施具备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相关信息发布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