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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增值税,它有哪些特点
我们熟知的“增值税”,它是以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换句话来讲,它就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的征收税种。“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在流转过程中主要由消费者承担,它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的货物。它的纳税人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俗称扣税法)。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扣税法,我国增值税也统一采用扣税法。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里要注意一下它与消费税有所不同,增值税在每一个商业环节的“增值部分”来征税,而消费税则是在“最终销售予消费者”的环节上才征税。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
此时套用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
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局的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
增值税是销项减进项税额计算缴纳的,所得税是根据你企业月(季、年)末的利润额计算缴纳的,你现在所说的数据只能计算增值税,计算不了所得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17*17%-14000/1.17*17%=2179.45-2034.19=145.62元
假设:利用你提供的数据,反推利润额,同样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进货成本:14000/1.17=11965.81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
当期实现的利润额=12820.51-11965.81=854.70应缴纳的所得税=854.70*25%=213.68
增值税是一种什么样的税
我国目前有19种税,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税。
基本分为5大类: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就是有“流转”就要被“税”。和你赚钱没赚钱没关系,反正有“经营活动”几乎都涉及增值税。1.你卖东西,销售货物要缴增值税。
2.你帮人加工东西,提供加工、修配劳务要交增值税。
3.你进口货物,要缴增值税。
我国是“以票控税”的,所以有“增值税”,就有“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现在还有电子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
要缴增值税的单位,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刚成立的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但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征收率与税率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有13%、9%、6%和0四种税率;增值税征收率有3%、5%两种。
当然,实务中征收率还有减按2%(销售废旧固定资产)、1.5%(个人销售房产)征收的情况,这本质上是在基本征收率3%和5%基础的税收减免而已,而不是新增加的征收率。
增值税的征收率与税率的区别
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应该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基础上,认识这种区别。
一、适用范围
这个适用范围是,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而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按税法有关规定选择实行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二、会计核算
适用税率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的在会计核算上比较复杂,不仅有包括增值税在内的10个二级科目,而且在增值税科目下,又设有10个专栏进行核算和反映。
而适用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用一个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进行反映和核算。
增值税的征收率与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两者并没有区别
增值税的销项税的计算,两者都是收入(若含税,则含税的金额/(1+税率/征收率))与税率/征收率相乘计算得出。
以上是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有关内容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