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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好学,自强不息!

今年8月27日,上市公司永跃科技旗下子公司与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某国企(长达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同意向其销售5000架无人机,合同总金额3亿元。此事的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如今,这一事件有了新的进展:9月18日,永跃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的函件。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被出具警告函。监督管理措施应当落实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该公司还披露了重大合同取消公告,该合同为总金额3亿元的无人机合同。

事情发展到今天,基本澄清了之前的所有疑虑:第一,平舆县作为河南最后一批贫困县,是否有财政必要性、有能力花3亿元购买无人机?二是声称采购无人机用于机场运营,但机场建设总投资2.47亿元尚未到位。 3亿元收购资金从何而来?第三,永跃科技的主营业务是合成树脂生产,2022年才进入无人机行业,到底有何特殊之处,平舆县要斥资3亿元巨资向其采购无人机?正如江苏证监局披露,买卖合同有“尾巴”:用一份《补充协议》规定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一切都会有解释。

具体来说,补充协议生效的条件之一是:乙方(即永跃科技子公司)收到驻马店市政府的正式文件,正式文件的内容必须明确表明农业的未来驻马店市(九县一区)8 2018年统防联控专项资金统一委托平舆县昌达公司开展统防联控工作,专项资金支付给平舆县委托乙方县昌达公司或乙方组建的运营公司优先支付运营公司的运营费用。成本。看完之后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困惑呢?其实,这是一篇典型的“小作文”。简而言之,昌达公司如果未来八年能够拿下全市农业统一防控项目,将斥资3亿从永跃科技购买无人机。

脱贫县砸7亿建豪华中学(脱贫5575万人)

平舆县的一家国企是打算如何拿下全市未来8年的农业统防统治专项资金?其中是否有市一级决策机关的参与与授权?本质上,这个有效条件是一个巨大的泡沫。正是因为有效条件太过模糊,容易让人一眼看穿,所以才被刻意隐瞒。也正因为如此,才有隐藏的余地。

众所周知,重大销售合同的签订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利好。考虑到永跃科技股价从6月19日不到6元上涨至8月18日最高11.49元公司选择在8月28日公告签下3亿元的大单,且对补充协议内容秘而不宣,操纵股价嫌疑可谓不小。

目前大致可以断定,这3亿大单是永跃科技与平舆县昌达公司的“双重行为”,其中夹杂着控制股价、收割散户等一系列不可告人的目的。事件当事人之一昌达公司作为平舆县的一家国企,为何愿意为永跃科技抬轿子?活动结束后是否有利润分配协议?是否存在秘密通讯和利益输送?是时候进行深入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了。 魔工